首页   /  成功案例   /  案例库

人到晚年,房子该怎么处理?答案值得深思

2022-12-30 13:45 | 查看: 134609

前几天,中华遗嘱库北京服务中心迎来了“老朋友”黄阿姨。


黄阿姨一进门就说自己已经关注中华遗嘱库好几年了,之前也曾到中心咨询,但那时候觉得自己才五十多岁,没必要那么早立遗嘱。


直到今年,好朋友遇到了一件糟心事后,她才理解到为什么说金钱是一面照妖镜,能看出人性,看透人心。


微信图片_20221230134811.jpg


   01        

初次了解遗嘱


黄阿姨年轻时离异,没有再婚独自一人抚养女儿。去年女儿毕业参加工作,黄阿姨心里感慨万千,终于完成任务了!


即使女儿能赚钱了,黄阿姨还是没闲着,继续努力工作,趁着自己还能干点活,补贴一下家庭,孩子过得也没有那么辛苦。


2018年,黄阿姨通过同事知道了中华遗嘱库,那是她第一次听说独生子女不能够完全继承父母的财产。这跟她的认知完全相反,父母不在,唯一的亲人就是女儿,财产肯定都是她的呀!


为了这事,黄阿姨还特意去中华遗嘱库现场咨询过,才知道如果自己没有留下遗嘱,将来女儿继承到的遗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女婿也有权利分一半。


黄阿姨当然不希望把自己辛苦赚回来的财产分一半给别人,但她回家后想了想,自己年龄还不大,没有必要那么快立遗嘱。何况女儿是个孝顺的孩子,在她结婚前,直接把房子过户给她不就好了。所以,黄阿姨就把立遗嘱这件事放下了。


  02        

好友的糟心事


既然黄阿姨选择不立遗嘱,为何四年后再一次来到中华遗嘱库呢?原来,黄阿姨好友的经历让她认识到,提前过户也不是什么好方法。


好朋友陈阿姨离异无子女,前几年再婚,跟老伴感情一直很好,也把继子当作是亲生儿子,一家人其乐融融。


原本陈阿姨是有一套房子的,后来她搬去与老伴同住,老伴提出既然那套房子一直空着没人住,不如过户给孩子,孩子给她养老。陈阿姨心想,有人养老当然好,何况自己无儿无女,房子给谁都无所谓。过户后,继子还是一如既往地孝顺,陈阿姨也就放心了。


可惜半年前,陈阿姨生病了,需要大笔医药费。当初说要给她养老的老伴和继子,竟然把她赶出家门!


当陈阿姨回到自己的房子时,才发现房子早就被继子转手卖给别人了,新房主也不愿意让她进门。进退两难的陈阿姨只好报警,居委会也曾出面调解,可惜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现在全靠亲友接济度日。


微信图片_20221230134824.png


看到好友如此可怜,黄阿姨还是有点后怕的,幸好房子还在自己手里。女儿确实很孝顺,但如果她经受不住外面的诱惑,被人诈骗或者挥霍败家,那自己可能也会面临着陈阿姨同样的下场。


思前想后,黄阿姨觉得遗嘱才是最佳的方案,所以再次来到中华遗嘱库,用遗嘱把房子留给女儿


 03        

晚年幸福如何保障?


陈阿姨为了养老,直接把房产给继子却惨遭抛弃,但来自广西的戴女士就通过法律工具,保障了自己的生活。


戴女士有过两段婚姻,她与第一任丈夫庞先生生下儿子小庞,后来俩人离婚,戴女士与蔡先生再婚。


戴女士与蔡先生离婚后患上重病,为治病积蓄快花光了,她向儿子小庞求助,小庞却表示自己不会负担母亲的治疗费用。


实在没办法,戴女士只好找蔡先生帮忙。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蔡先生负责戴女士的生养死葬;而戴女士去世后,其名下的房屋归蔡先生所有。


协议签订后,蔡先生依约履行义务,直到戴女士离世。当蔡先生要求继承房产时,却遭到了小庞的反对。小庞认为,蔡先生照顾母亲才花了几万元,现在竟要继承价值几百万的房产,价值不对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戴女士与蔡先生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小庞作为儿子,没有履行赡养母亲的义务,在母亲离世后,还要求按法定继承处理母亲遗产,实在有悖常理。最终判决房产归蔡先生所有。


微信图片_20221230134827.png


现实生活中,许多人为减少子女将来继承手续的麻烦,或需要子女给他养老,就早早把房子过户给子女。


中华遗嘱库提醒您,不要随便提前过户。先不说子女拿到财产后是否会挥霍败家,自己失去财产的控制权后,心理也会发生改变,当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要依赖对方时,一些小矛盾都可能被放大,影响家庭和谐。


如果实在要提前过户,也要注意方法,建议大家签订代持协议或者遗赠抚养协议,以书面形式保障自己的晚年生活。为了避免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争议,记得在专业机构的协助下进行订立。


利用法律工具做好安排,生前拥有,身后传承才是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