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成妈妈做错了这一步!这个误区很多人都有
2023-05-15 09:38 | 查看: 137252
父母之爱子,为之计深远。
一个孩子从出生到长大成人,父母要操心的事情实在太多。
不舍得让孩子吃一点苦,受一点累,总想把最好的都给孩子,就连孩子成家后,也千方百计地补贴孩子,如送房送钱送车,帮做家务,帮带孙子等。
但很多父母都有这个误区,以为把财产送给孩子,钱就是孩子个人的了,没想到背后可能存在风险。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晒出一大串出租房的钥匙,并发文:“出嫁后,妈妈给了我一幢能收租的房子……订婚后,除了嫁妆,妈妈还给了我们小两口一幢能收租的房子,保障我婚后的日常生活。”
这引起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
有人说:“世界上就不能多我一个有钱人吗?”
也有网友调侃道:“真的不考虑上班,来感受一下要死要活,挣不了几个钱还受气的生活吗?”
还有网友很理智:“现在蜜里调油很幸福,但是如果离婚,老公可是能分走一半的!”
随着人们的思想观念的改变,离婚现象也变得普遍,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也越来越受到关注,家庭财产分割以及财产继承引起重视。
父母把财产赠与子女,希望子女能生活更好,可一旦子女婚变,半辈子的积蓄怎么保证不被外人分走呢?
北京的赵阿姨早年离异,含辛茹苦把女儿带大。
不料她视若珍宝的独生女,嫁了个凤凰男,婚后一直哄骗女儿向家里索要钱财,还扬言说,等赵阿姨百年离世,自己作为女婿也能够继承一半的财产。
赵阿姨心疼女儿,更担心女婿谋财害命,提前赠与财产只会害了女儿。
于是赵阿姨找到我们,立下遗嘱,把财产指定留给女儿,明确表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把遗嘱保密保管在中华遗嘱库的保管库中。
赵阿姨还叮嘱女儿,这件事千万不能让女婿知道。
赵阿姨百年后,女婿果然提出和女儿离婚,并且要求法院依法分割赵阿姨留下的遗产。
因为赵阿姨提前立好了遗嘱,法院最终判决财产按赵阿姨的遗嘱进行分配,女儿保住了妈妈的遗产。
大爱无言,母爱如水。赵阿姨用一份遗嘱,防住了“狼”女婿,传递出对女儿的责任和爱。
“防儿媳女婿”条款有用吗?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但是按照《民法典》1063条的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父母赠与子女的财产,如果没有特殊说明,一般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归夫妻共同所有;
另外,父母离世没有留下遗嘱,孩子法定继承的遗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
父母辛辛苦苦打拼大半辈子,自然担心这些财产便宜了“外人”。
据最新发布的《2022年中华遗嘱库白皮书》中的数据显示,在全国60岁以上老人当中,有99.8%的人会像赵阿姨一样,在订立遗嘱时会选这条“防儿媳女婿”条款。
通过在遗嘱中写明“继承人所继承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确能起到排除儿媳或女婿对遗产共有的效果。
为人父母天下至善。
中华遗嘱库提醒大家,父母爱子女要有方法,涉及重大财产处理时,一定要考虑周全。
无论是将婚前财产想方设法保护好,还是财产继承时选“防儿媳女婿”条款,肥水不流外人田是人之常情。
财富传承对于每个家庭来说至关重要,而遗嘱是其中最有力的工具之一,既能够保证自己生前真实意愿的实现,还能帮助自己的孩子顺利继承家庭财产。
定向传承让爱更有智慧。
最后,中华遗嘱库祝所有的妈妈母亲节快乐!
你陪我长大,我陪你变老。也愿天下的父母健康平安,常乐无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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