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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养老送终无权继承,23年没来往的继子却天降横财?

2023-06-02 09:33 | 查看: 13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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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幸运,就是当你以为接到的是诈骗电话,其实真的是天上掉馅儿饼,这馅儿饼还特别大——上海黄浦江边的一套房!


这份真实的幸运落在了上海吉先生的头上。一个20多年与他没有任何来往的老人去世了,留下黄浦江边的一套住宅。而他,却成了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01
继父去世


2017年,67岁的老丁被查出患有肠癌。


经过32次住院,放疗化疗,各大医院复诊,与病魔抗争207天后,2019年9月,老丁还是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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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207天里,陪伴他的,除了老伴伍女士外,还有女儿臧韵一家。住院期间,女儿臧韵和女婿不时到医院看望,外孙女也时常去医院探望外公。


臧韵是伍女士与前夫的女儿。


2004年丁某与伍女士再婚时,臧韵已经24岁了,她一直随母亲与老丁一起生活。虽然他们是再婚家庭,但臧韵一家与继父老丁相处得很好,一家人其乐融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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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老丁已经去世四年,但家里还摆放着老丁的遗物和他们一家人的照片。


老丁去世后的后事,也是臧韵夫妻一手承包,包括购买墓地。


生养死葬,女儿该做到的,臧韵都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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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丁和臧韵孙女外出旅游的照片



02

“天降”继子继承财产


老丁去世后,2020年夏天,臧韵才着手继承继父留下遗产。


可没想到的是,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告知臧韵,丁先生还有一个继子吉先生。因此要吉先生本人到场,并签署放弃继承协议,才能完成产权变更。


臧韵询问母亲后才得知,丁先生之前有过一段婚姻,但已经20多年没有联系,而继子吉先生,也与丁先生没有血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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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老丁与案外人吉女士登记结婚,吉女士携其与前夫所生之子吉先生与老丁共同生活。


但就在八年后,吉女士与老丁婚姻关系出现裂痕,吉女士与老丁经法院调解离婚,吉先生随母亲吉女士生活。


自此之后,老丁与被告吉先生未曾往来。


随后韵与吉先生取得联系并拜托其帮忙办理产权变更,但遭到拒绝,吉先生表示与丁先生早已经没有了人情。


吉先生不愿帮忙,臧韵决定起诉到法院,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完成产权变更。


然而,判决结果却让她大出所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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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养老送终却没有继承权


2021年6月,臧韵和她母亲伍女士诉吉先生的遗产纠纷在法院立案。


臧韵母女请求法院排除吉先生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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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先生并不同意臧韵和她母亲主张的继承方案要求以被继承人老丁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身份继承老丁的遗产。


吉先生要求与伍女士各半继承老丁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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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公民合法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


吉先生虽然没有履行赡养义务,但是基于其特定身份,有权以第一顺位继承人身份继承遗产。


丁先生与伍女士结婚时,臧韵已经成年,丁先生没有抚养臧韵,所以他俩之间的关系是不成立的,臧韵无法成为丁先生的继承人


最终,法院判决该房屋5%产权归伍女士所有;该房屋95%产权为老丁的遗产,伍女士继承60%,吉先生继承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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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再婚后再离婚,继子还可以继承遗产? 


消息传开后,网友纷纷表示不解,非亲生,又已离婚,23年不来往,哪里来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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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为什么这样判决呢?这里有一个关键词——拟制血亲。


中华遗嘱库创办人陈凯分析,首先对拟制血亲关系如何终止,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对比法官拥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法官会对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共同生活状态、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后,做出裁决。


吉先生的母亲吉女士与老丁结婚后,吉先生与老丁长期共同生活,老丁对吉先生形成抚养关系,成立拟制血亲,该拟制血亲原则上不能自然解除,在吉先生成年后,亦不当然受吉女士与老丁婚姻变动的影响。


因此法院判决,吉先生与丁先生之间存在合法的继承关系,吉先生有权以第一顺位继承人身份继承丁先生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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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臧韵就没有继承权?

陈凯解释道,因为伍女士与老丁结婚时,臧韵已经成年,无需老丁抚养。


因此丁先生和臧女士没有抚养教育关系,故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不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虽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被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适当分给适当的遗产 。


但是丁先生在结婚后仍有收入作为经济基础,且有配偶进行日常扶养,并无其他额外的扶养需求,因此也不符合上述规定,故臧女士无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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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继子女没尽到赡养义务也可以继承财产?


据《民法典》第1130条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扶养义务的履行可能会影响继承份额的多少,但是对于是否履行了扶养义务不能片面理解,“没有履行行为”并不意味着“未尽扶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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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老人在自己有生活来源的情况下,只有在老人“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下,子女未尽赡养义务,才认为其未尽到赡养义务。

即使确实未尽扶养义务,法律规定也是“不分或者少分”,因此,是否一点儿都不分,也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所以法官判决,吉先生还是能继承35%的份额


造成这种局面的结果是因为丁先生在去世前没有留下遗嘱,导致23年未曾联系的继子能继承遗产,给自己养老送终的继女却不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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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难断家务事”,法官是基于综合因素作出判决,不可能对每个人都是面面俱到和绝对的公平 。


在本案中,如果丁先生提前订立遗嘱,就可避免纠纷,让他的继女得到物质的保障和精神财富的传承。


中华遗嘱库提醒您,如果想要把自己的财产留给指定的人,最好是提前订立遗嘱。如果是再婚之后又离婚的,最好是将继子女关系声明解除,以免后续发生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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