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完遗嘱就万事大吉了吗?又买房了怎么办?
2024-07-29 16:41 | 查看: 13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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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今年58岁,早年离异,后与现任太太林女士再婚,并生下了一对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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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张先生新买了一套房,这套房是张先生跟林女士一起打拼回来的。买房之后,张先生第一时间就想到中华遗嘱库咨询,看看有没有必要再立个遗嘱。
于是张先生和太太再次来到中华遗嘱库广州荔湾分库。
咨询专家许冰纯在了解了相关情况后,对张先生说:“感谢您对中华遗嘱库的信任,有立遗嘱的需要能第一时间想到我们。您的法律意识很强,提早立遗嘱的意识也非常值得肯定。如果您想保障现任太太和一对子女,确实应该再立一份遗嘱。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您与前妻所生的女儿也是您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您的遗产。如果没有提前订立遗嘱,以后她们之间很可能会因为财产继承问题而产生纷争。”
张先生频频点头,因为之前已经立过一次遗嘱,所以很多问题一听就明白。只是心中还有另一个疑问:“ 我重新订立的遗嘱,和之前那份遗嘱会有冲突吗?”
许老师回答:“您两次订立遗嘱的财产不一样,且互相不抵触是不会冲突的,财产一样才是以最后一份为主。”
“明白了。”张先生恍然大悟。
张先生这次立遗嘱是在《民法典》出台之后,而《民法典》最大的亮点之一是新增了遗产管理人制度,因此许老师建议张先生在遗嘱中设定遗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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