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过亿!北京父子为3套四合院撕破脸,儿子一句话挽回亲情
2025-04-22 10:39 | 查看: 131034
2021年,北京南锣鼓巷一套400㎡四合院估值过亿的消息刷屏网络。
谁都没想到,这个天价院子背后藏着一段持续3年的父子大战——70多岁的杨老先生把亲儿子小杨告上法庭,要求收回三套四合院产权。
早些年,杨先生全额出资买下南锣鼓巷三套院子,全都登记在儿子名下。没想到2021年因卖房意见不合,儿子突然翻脸不认账,坚称"房子就是我的"。
老人一气之下起诉要房,却因证据不足连输两场官司。
在这场借名买房官司中,儿子小杨坚称三处院子为赠与。法院认定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双方存在借名买房的合意,父亲杨先生一审、二审均败诉。
去年,经历了做喉癌手术儿子未到场等事件,杨先生以小杨不履行赡养义务为由,再次一纸诉状将小杨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赠与。
杨先生表示,四个月前,他搬回自己与儿子存在产权争议的大四合院居住后,小杨委托的管理房屋人员李某与杨先生以及其保姆、律师多次发生口角甚至肢体冲突。
之后小杨报案称有人“非法入侵住宅”。过程中,他依然没有见到儿子。像前年那场官司的两次庭审一样,这位执着维护自己尊严的老人依旧情绪激动。
而在庭审过程中更是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杨先生接到电话得知被偷家,小杨委托的房屋管理人员李某带着几名装修人员架梯翻墙闯入大四合院。
杨先生为此急忙先行离开庭审现场,回到四合院并报警。之后,李某等两人被行政拘留,而李某以前曾是杨先生的司机。
房产送给儿子之后还能要回来吗?
根据《民法典》第663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在本案中,除涉案房屋外,杨先生还赠与小杨多套房屋,小杨作为人子,获得父亲巨额财力支持,理应对父亲怀有尊重、爱护之心。
但小杨称,自己已支付巨额甚至超额的赡养费,2009年至2021年期间小杨陆续向杨先生转账1700多万元,足够杨先生使用。
小杨这些转账的附言包括“房租转爸爸”“房租”“租金”“生活费”等。杨先生主张这些转账为房屋租金。法院也认为,这些款项为双方对房屋租金的分配,无法认定均系赡养费。
另外,法院指出,赡养的内容主要包括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即使小杨曾给付杨先生部分赡养费,也不意味着小杨完全履行了全部赡养义务。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大四合院的赠与,判令小杨配合过户给杨先生,对两个小院子则暂不予支持。三个院子分别所涉的三个案件的受理费则全部由被告小杨负担。
在判决出炉的长久沉默之后,小杨最终向杨先生道了歉,说“爸爸我是爱你的”,并表示不再上诉。
生活中,常有老人为了提前妥善处理“身后事”,而将自己的财产以赠与的方式分配给子孙后代,但有些不孝子孙却在财产到手后将年迈多病的老人视为拖累,不再尽心赡养甚至动辄打骂。
父母和子女对簿公堂毕竟伤害感情,要避免类似事件发生,中华遗嘱库建议:
1.提早订立遗嘱
父母购买房屋后,在生前订立遗嘱,在父母去世后,子女可通过遗嘱继承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2.签订附条件赠与协议
老人在把房产赠与给子女时,最好签署一份书面的赠与协议,把对房屋的居住权、子女对自己的赡养义务等重要事项都写入协议,更好地保障自己“老有所居、老有所养”。
3.签订代持协议
父母与子女签订代持协议,约定父母实际出资购房,房屋虽登记在子女名下,但该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系父母,未经父母同意,子女不得擅自处分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