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老人无后留下千万遗产!堂妹堂弟争相认亲,法院判决令其傻眼!
2025-07-04 17:48 | 查看: 130951
在上海市老城区那间不足六十平的老房子里,张老伯度过了他漫长而孤寂的一生。
他一生未婚,年轻时送走了父母,中年时送走了唯一的兄长,没有子嗣,也没有同胞兄弟姐妹在身边。
岁月如钝刀割肉,渐渐抽走了他身边的人气,只留他一人守着父母留下的小屋和一点微薄的积蓄,晚景不可谓不凄凉。
张老伯是个倔老头,虽然高血压、关节炎这些小毛病缠身,但始终坚持自己买菜做饭、洗衣打扫。
我还没老到要人伺候呢!面对社区网格员偶尔的关心,他总是这样摆摆手。邻居们也都知道他的脾气,除了偶尔帮忙提提重物,也少去打搅。
日子就这么不咸不淡地流淌着,直到张老伯因一次意外的脑中风猝然离世,身后留下了一个爆炸性的消息——他的银行账户和那套位于旧城改造区的老房子,竟藏着近千万的遗产!
这则消息如同投入平静湖面的巨石,瞬间在他几乎被人们遗忘的“亲戚圈”中激起千层巨浪。
然而,哀伤的薄纱很快就被赤裸裸的利益撕破。
当张老伯的遗产数额公布后,这三方立刻各执一词,互不相让,都声称自己对张老伯的生活至关重要,理应分得遗产甚至获得“最多份额”。
堂妹哭诉道:我哥(指张老伯)命苦啊,一个人孤零零的。我这个当妹妹的心里难受!我每周必来两次,风雨无阻!洗衣服、晒被子、陪他说话解闷,还要给他包饺子包馄饨塞满冰箱!没有我,他这日子不知道过成啥样!他的生活全靠我照料!
姑姑虽已步履蹒跚,但很精明:他(张老伯)是我亲侄子!从小看着长大的!你们再亲能有我这个亲姑姑近吗?我虽然年纪大了,身体不好,但我让保姆小翠每周去他那里打扫三次卫生!我还经常打电话关心他,给他精神支持。这份心血,谁能比?
堂弟也毫不示弱:你们都住在城里方便,我呢?我开车来回要两个小时!但每个月我都给他买药,带点乡下土鸡蛋、新鲜蔬菜过来!我大哥那次犯高血压,还是我连夜送他去的医院!那次多危险?没有我及时到场,后果不堪设想!
一时间,张老伯的老屋成了战场,三方争得面红耳赤,都自称是“主要的、唯一的”扶养人,对方只是“偶尔做做样子”,甚至指责对方“动机不纯”、“生前不见人,死后乱认亲”。
原先的同情变成了围观邻居们的窃窃私语。
面对三方都声称自己是“主要扶养人”却又都拿不出任何有力、连续、可证明其扶养深度的直接证据,而且相互之间存在明显矛盾和对对方行动的间接佐证。
法庭最终认为:
三方当事人的陈述存在大量夸大其词甚至虚构情节。
声称的照料行为缺乏系统性、连续性,无法证明达到了《民法典》第1131条所规定的“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的程度(即承担了主要的扶养责任)。
没有证据表明张老伯生前接受或依赖于他们中任何一方提供的、超出普通亲戚往来范围的实质性长期扶养。他多年来独立生活的状态是明确的事实。
三人之间互相指责对方行为虚假的部分证言,反而在某种程度上印证了对整个“扶养主张”真实性的质疑。
法院郑重宣判:驳回三人要求认定扶养关系并分得张老伯遗产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敲下法槌的声音清脆而冰冷。三位在法庭上还能互相瞪眼、怒视的亲戚,此刻脸色都变得煞白。
精心编织的“孝道”表演,在法律证据的显微镜下原形毕露,旁听席传来轻微的叹息,不知是感慨于张老伯身后的闹剧,还是唏嘘于“亲情”在巨额遗产面前的脆弱。
那张老伯的姑姑、堂妹、堂弟为什么不能继承张老伯的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上述三位并不是张老伯的法定继承人,所以无权继承张老伯留下的上千万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