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留下的房子,叔叔凭什么也有份?
2025-08-25 13:18 | 查看: 132300
在北京朝阳区,有这样一对母子正面临着艰难的抉择。
父亲早年去世,留下了一套五层的老破小房产,这套房子是父母结婚后购置的,但房产证上只有父亲一个人的名字。
父亲去世后,一直没有与爷爷奶奶协商过户事宜。
如今爷爷奶奶也已去世,而两位老人在世时也没有留下遗嘱,更没有处理房产问题。
现在母亲年事已高,每天爬五层楼对她来说越来越困难。
家里没有多余积蓄购买新的住房,唯一的选择就是将父亲遗留的房产进行继承分配到儿子名下,然后卖掉这套房,换购一套偏远一些的电梯房。
但问题在于:叔叔们不可能放弃继承权,所以必须给他们一部分资金作为补偿。
如果不这么处理,只能花光母子俩的所有积蓄购买一个小房子,但儿子工作不稳定,母亲也将因此失去养老金保障。
很多家庭都有类似的疑惑:“我父母的房子,怎么叔叔/姑姑也有份?” 针对此案,小编对中华遗嘱库家办部联合创始人张大龙律师进行了采访: 那套五层的老房子,虽然是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但房产证上只写了父亲一人的名字。 按照规定,这套房子的一半产权首先属于母亲,剩下的一半才属于父亲的遗产。 当时,有权利继承父亲这一半遗产的人,即法律上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了配偶(母亲)、子女,以父母(爷爷奶奶)。 也就是说,在当时,爷爷奶奶就已经合法地拥有了这部份遗产中属于他们的份额。 然而,悲剧之后,家人往往沉浸在悲伤中,或是碍于情面不愿提及房产分割这类“伤感情”的事,这就导致了案例中“一直没有和爷爷奶奶协商过户”的情况。 当爷爷奶奶后来也去世时,局面就变得复杂了。他们从自己儿子那里继承来的、但未过户的房产份额,瞬间变成了他们自己的遗产。 此时,就该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了。谁是爷爷奶奶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呢?正是他们的所有子女。 虽然父亲已经先于爷爷奶奶去世,但法律规定了“代位继承”制度,即由父亲的直系晚辈血亲来代替父亲继承本应由父亲从爷爷奶奶那里继承的份额。 但与此同时,爷爷奶奶的其他子女,各位叔叔姑姑们作为法定继承人,同样有权直接继承属于自己的那份遗产份额。 因此,叔叔主张的权利,并非是直接来分哥哥(父亲)的遗产,而是来继承自己父母的遗产,而这份遗产中,恰好包含了当初从那套老房子中分得的一部分。 这个案例警示我们:提前规划至关重要。 如果父亲生前立有遗嘱,明确指定房产由儿子继承,那么今天的困境就可以避免。 即使是独生子女,也不一定能继承全部房产。如果父母去世时爷爷奶奶还在世,他们也有继承权,之后这部分房产可能流转到叔叔姑姑手里。
定向传承:遗嘱可以保护财产,让外人无法窃富。立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特定的继承人,避免家人对财产的归属产生争议。
定分止争:遗嘱可以减少纠纷隐患的几率,即使产生纠纷,所有继承人也能更好更快地协调一致意见,从而维持家庭和睦。
简化手续:遗嘱能明确表示遗产分配情况以及继承人名单。遗嘱的内容将成为继承过程中财产分配和继承人的认定的依据。如果没有遗嘱,继承人则需要进行亲属关系证明、遗产评估、继承权认定等一系列繁琐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