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钱又出力,能否多分遗产?现在知道还不晚
2025-09-05 16:06 | 查看: 132079
“我又出钱又出力,多分我一点怎么了?”
“妈都是我在照顾,就应该多分一点!”
母亲刚走,三个子女却因一笔140多万的拆迁款争得面红耳赤、甚至对簿公堂。
原本血浓于水的一家人,最终在金钱面前变得冷漠而疏离。
江苏薛老太太生前与大女儿共同生活多年,尤其在老伴离世后,她的日常起居、生病陪护,大多由大女儿承担。
然而这份孝心,在母亲离世后,却成了亲兄妹间争执的焦点。
大女儿认为自己对母亲付出最多,理应多分遗产;而弟弟和妹妹却坚持“平分才公平”。
亲情与金钱的天平,到底该如何衡量?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大女儿沈某华确实对母亲尽了主要的扶养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最终,法院判决大女儿在法定继承基础上适当多分财产。 这一判决,不仅符合法律规定,也贴合普通人心中的“公道”。 但背后更值得我们深思的是:如果薛老太太生前能留下一份清晰的遗嘱,是不是就能避免子女对簿公堂、亲情破裂的局面? 现实生活中,像薛老太太家这样的继承纠纷并不少见。 很多老人认为“没必要写遗嘱,孩子自己会商量”,或者觉得“立遗嘱不吉利”,结果却导致子女之间产生猜忌、争执甚至决裂。 遗产,本应是父母留给子女最后的爱,却常常成为亲情的试金石,甚至照出人性的暗面。 法律虽然规定“尽主要扶养义务者可多分”,但所谓“尽孝”究竟如何衡量? 是出资多少、陪护时间长短,还是情感付出的深度? 这往往难以简单量化,也极易引发分歧。 如果老人生前未有明确表态,子女之间很容易因认知不同而产生纠纷。 中华遗嘱库在接待市民咨询中也常遇到类似案例: 有子女长期照顾老人,却因缺乏证据而难以证明自身付出;也有子女虽少露面,却在最后争产时格外积极。 这些情况不仅破坏亲情,也违背了老人意愿。 因此,提前订立遗嘱,不仅是法律层面的规划,更是对子女的爱与责任。 它意味着:“我不想让你们因为钱而争执,更不愿看到你们兄妹离心。” 在中华遗嘱库订立遗嘱的李叔叔,也是担心这一点。 李叔叔是一位退休教师,膝下有两子一女。 年轻时,他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了教育事业,培养了一代又一代的学生。 然而,随着年岁的增长,李叔叔的身体逐渐衰弱,但儿子们忙于工作,鲜少来探望,更别提床前尽孝了。 这一切,李叔叔看在眼里,痛在心里,好在女儿一直在身旁照料他,任劳任怨。 担心意外突然来临的李叔叔,决定通过中华遗嘱库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自己身后的财产分配。 在遗嘱中,他将自己大部分的财产留给了女儿,小部分财产留给了儿子,以感谢女儿多年来对自己的照顾。 面对周围人的不解,李先生坚定地表示:“财产可以平分,但孝心无法用金钱来衡量。女儿为我付出的,远超过她应得的。 我现在来中华遗嘱库订立遗嘱,就是想把我的意愿实现,把我的财产给儿女们进行分配,免得我百年之后他们为争这些身外之物再起纷争。” 家和万事兴。遗产继承本不该成为亲情撕裂的起点,而应是父母之爱的延续。愿每一个家庭都能以遗嘱为纽带,留住财产,更留住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