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女儿无力赡养,九旬老人起诉孙辈索要赡养费,法院怎么判?

2025-11-30 17:24 | 查看: 130566

十月九日,广西高院发布的一起赡养纠纷案,引发了广泛关注。

案件主角是一位九十多岁的王老太,她将亲孙子和外孙女告上法庭索要赡养费。

法院最终判决孙辈承担赡养义务。

九旬老人的赡养困境

王老太的经历令人唏嘘。

老伴早已离世,三个子女中,大女儿和小儿子先后离世。

唯一在世的二女儿也已66岁,自身罹患肺癌,在独自承担母亲数年高昂的保姆费后,最终力不从心。

而本案最关键的情节,源于近十年前的一次选择:

2014年,在王老太的小儿子李某民去世后,面对其留下的市中心房产、银行存款等价值不菲的遗产。

作为母亲的王老太,基于孙子李某光“会赡养奶奶”的口头承诺,自愿选择放弃继承全部遗产,并专门签署了《放弃继承声明书》。

这个决定,无疑寄托了一位老人对孙辈全部的信任与亲情的期盼。

此后一段时间,孙子李某光也确实每月向王老太支付1000元生活费。

然而,这份基于口头承诺的平衡最终被打破,从2022年3月起,李某光停止了支付。

外孙女李某妤虽一直有承担费用并表示愿意赡养,但力量有限。

于是,一位曾用放弃巨额遗产来换取晚年保障的老人,在生命最需要依靠的时刻,陷入了困境,不得已与孙辈对簿公堂。

孙辈需履行赡养义务

法院的判决,于法有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本案中,王老太年迈多病,急需赡养;其子女两人去世,唯一在世的女儿也因病无力独自承担。

因此,有负担能力的孙辈需履行义务。

然而,法官在说理部分特别指出的另一点,更触及本案的核心:

王老太当年放弃继承权的行为,虽是出于祖孙亲情,但本质上构成了孙子李某光获得巨额遗产的基础。

法院虽言明无证据证实双方达成了正式的“赡养协议”,但明确指出“原告系基于其与被告李某光之间的祖孙亲情做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

这在情理和道德上,强化了李某光负有赡养义务的正当性。

法律判决弥补了当初口头承诺的漏洞,但诉讼本身和亲情的撕裂,已无法挽回。

口头承诺的风险

这个案例,像一则现实的寓言,警醒着我们:

在涉及重大财产处分和未来养老保障时,仅依靠血缘亲情和口头承诺是远远不够的。

王老太的初衷——“以放弃继承,换晚年安稳”——本身是一种朴素且合理的安排,可惜的是,这份安排缺乏法律形式的固定,变得异常脆弱。

这正是中华遗嘱库一直以来所倡导的核心:爱需要传承,更需要智慧与法律的守护。

对于王老太的遭遇,我们深感惋惜的同时,也不禁思考,如果当初那份口头承诺能够通过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来明确,结局是否会不同?

例如,一份《遗赠扶养协议》 就是非常适合这种情况的法律工具。

王老太当时完全可以与孙子签订一份协议,明确约定:

由孙子李某光承担对其生养死葬的全部义务,作为回报,王老太放弃继承权,使李某光能够继承其父亲的全部遗产。

这样,一旦李某光不履行赡养义务,王老太便可以依据协议追究其违约责任。

甚至可能主张撤销对其放弃继承所对应的财产权益的处分,从而牢牢掌握主动权,避免陷入被动求助法律的困境。

用法律守护亲情

此外,考虑到王老太后期被诊断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如果她在意识清醒时,提前设立了意定监护人,指定自己信任的人(不限于子女)在未来为自己处理医疗、护理、财产等事宜,也能确保自己的意愿在失能后得到持续执行,多一重保障。

中华遗嘱库之所以强调遗嘱、协议等法律文件的规范化、专业化管理,正是为了帮助千千万万个像王老太这样的家庭,将美好的亲情愿望,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白纸黑字”确定下来。

这并非是对亲情的不信任,恰恰相反,这是为了给亲情系上一道“安全绳”。

避免未来因世事变迁、人心难测而可能产生的纠纷与伤害,让孝心能够安稳落地,让财产的传递与养老的责任明确对应。

王老太的案件已经判决生效,法律为她支撑起了一片天。但它留给我们的思考不应停止。

养老与传承,是每个家庭都必须直面的课题。它既需要子女的孝心与担当,也需要父母辈的远见与规划。

愿我们都能从中汲取教训,用法律的智慧,未雨绸缪,让类似的家庭悲剧不再重演,共同守护好血浓于水的亲情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