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与骨灰双重纠纷:上海老人遗嘱赠保姆引家庭法律战

2025-04-08 15:18 | 查看: 131309

上海高院近期公布了这样一个案例,引起了轩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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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众说纷纭,针对这一案例展开激辩。

网友A:女儿去国外了,父亲心里不满,把钱交给细心照顾的她人,是对不孝子女的惩罚,也是对给予关爱人的奖励;

网友B:但凡子女孝顺的,保姆也没有这机会;

网友C:这绝对不是一个好保姆,好的保姆会帮着女儿说好话,尽量拉近父女之间的感情。

在这场纠纷中究竟谁对谁错呢?我们接着往下看。

 01 

保姆与亲生女儿对簿公堂

事件的导火索是一位上海老人临终前立下的遗嘱。老人将部分财产赠予长期照顾自己的保姆王阿姨,并明确要求海葬,仪式由保姆一人操办,其他人不得干涉。

然而,这份看似清晰的遗嘱,却在老人离世后掀起家族巨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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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的女儿对父亲将财产赠予外人感到震惊与不解。更令她难以接受的是,父亲的骨灰竟也需交由保姆处置

家属称,老人晚年虽由保姆照料,但女儿因陪读长期在国外,女婿张先生仍常去探望,自认尽了孝心。

而保姆一方则坚称: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她在遗产继承纠纷中已作出让步,放弃部分遗产继承,现在只希望亲手完成老人海葬遗愿。

  02 

双方各执一词,调解陷入僵局

近年来,因处理后事引发的遗产纠纷并不鲜见,但一般都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像本案系家庭成员与外人的纠纷,确实罕见。

保姆还能要求女儿交出父亲的骨灰?一时间,大家都觉得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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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在此之前,王阿姨已因遗嘱继承问题起诉雇主女儿。在那场遗嘱继承纠纷中,双方积怨已深。

虽然法院判决了遗嘱有效,王阿姨分得了部分遗产,但女儿一方面对父亲为何将巨额遗产赠予外人感到不解,另一方面对父亲在母亲去世后与自己疏远,甚至将丧事都交由外人办理感到痛心。

对其他人来说,可能拿到遗产这个事情就结束了,但王阿姨就是要把骨灰要过来,去给老人办理海葬。她坚持要遵照老人的嘱托,完成老人的遗愿。

而老人女儿则坚持反对:绝不可能将老人的骨灰交给保姆。如果她随意处置,我们根本无法知晓。更何况,她与老人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03 

赠与保姆财产受法律保护吗?

现实生活中,赠与保姆财产的事也并非个例。

同样,北京的李伯为了感谢保姆多年的照顾,立下遗嘱将房子的1/3赠送给她。但这份遗嘱在老人去世前,已经引发了儿子们和保姆争执。在老人去世后,双方为了争夺房产更是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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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老人们将遗产赠给保姆的做法多遭到子女的抗议。大众普遍认为,父母的遗产理应由子女等亲属或家庭成员继承,而非保姆等外人。

但不管大众和老人的家属同意与否,上海老人、李伯等人的做法,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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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第1133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可见,上海老人的确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保姆。


 04 

什么情况下不能赠与保姆?

但是有了遗嘱并不意味着,保姆或其他非法定继承人就能得到老人的遗产。 

老人虽然对自己的财产是有处置权的,但仅仅只能对自己的财产份额进行处置 ,对于另一半所拥有的财产份额,其不具备处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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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夫妻双方无法对共同财产划分个人份额,在没有重大理由时也无权在共有期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才可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各自份额。因此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行为应为无效。 

如果老人和保姆有违背伦理的行为,这种赠与是否仍然有效?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153条第二款明确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反公序良俗是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列,导致民事行为无效的情形。


所以如果老人在配偶在世时,与保姆存在违背伦理的关系,这种情况下发生的遗赠行为是无效的。

老人将遗产赠予与其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保姆,这不仅侵害了妻子的利益,更是违背了社会成员普遍遵守的公共道德,不被法律所允许。


  05 


安享晚年,需要点智慧

中华遗嘱库创办人陈凯提醒广大老年朋友们:

1. 尊重老人的财产自主权,是每个人的责任。

老人想把财产给谁都是他自己的自由和权利,子女应当理解并尊重老人做出的任何决定。不能因为没有得到财产,就对老人怀恨在心

许多子女理所当然的认为父母的财产应该留给自己,但是,财产是父母自己创造所得,子女对此并没有做出什么贡献。儿女应平常心对待父母分配财产的决定。

2.老人不要用利益去挑战人性。

即使是自己的子女,也要具有保密意识,订立遗嘱处分财产这件事,自己决定就好,没必要让子女知道,更没必要征求子女的意见。

3. 老人想要安享晚年,应当注重家风家教的引导。

对子女要告诉他们:别指望我们老人的财产,你们要努力奋斗。千万别说“我的都是你的”,这件事可以做,最好不要这样说。更不能用遗产去调动子女的孝心,这样最终只会培养出一批“白眼狼”。

老人安享晚年不仅仅是生活有人照顾,更重要的是心理上的关心与情感上的陪伴,让老人有所寄托。对于父母的意愿,子女应予尊重。

各位网友们,你们怎么看待老人把遗产赠与给外人呢?